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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教务处〔2021〕176号)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编辑: 访问量:

教务处〔2021176

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编制工作,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总结经验成果,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二、各学院要梳理本年度国创计划项目开展情况,编制年度报告。数据采集时间区间为: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实施概况、项目组织管理方式、主要教育教学改革举措、支持保障手段、项目特色与成效、典型经验做法、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部分数据填报(报格式查看附件3、4、5)等。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立项的只计算一项。

三、数据说明。

1.除有特殊说明外,表所指的统计周期为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2.项目概况统计范围为统计周期内立项的各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

3.项目获奖、发表论文、专利与成果转化可以是项目成果,也可以是项目孵化后的相关成果。统计范围为各级“大创项目”统计周期内产生的相关成果。其中,发明专利数量,统计的是进入实质审查之后的专利。

4.“参与项目学生保数量”统计范围为获得保资格的2022届(2022年毕业)本科生中,参加过“大创项目”的人数。

5.“参与项目学生创业数量”统计范围为统计周期内,参加各级创新创业类竞赛、参与创业团队或创业公司运营的学生中,参加过“大创项目”的人数。

6.《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类统计表》(附表4)中的在研项目是截至目前已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包含2021年及以前项目)

三、请各学院在2021年1127日前 国创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相关数据填报表纸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发送到:sgk@hnust.edu.cn

联系人:梁小玲;联系电话:58290017

附件:1.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2.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操作指南

3.“国创计划”年报数据采集表

4. 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类统计表

5. 年报模板

教务处

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