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创新创业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以及我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现就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项目培育
各学院应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建立起具有本院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学生团队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二)项目类型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项目类型
①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②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③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类别
分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以及我省“三高四新” 美好蓝图,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6)。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三)申报范围
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为在读本科生,项目参与人在申报时原则上为在读本科生,团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每位学生在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报送省级项目必须在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
(四)申报指标
1.为扩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参与度与覆盖面,各学院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校级、省级计划(具体申报指标见附件1)。
2.各学院可推荐1个项目申报省级创业实践项目。
3.各学院可推荐1个项目申报省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4.2022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所在学院可按国家级立项项目数量推荐优秀项目申报省级一般项目。
5.鼓励学院申报一定数量的自筹经费省级项目。各教学院根据专业建设需求,需申报自筹经费省级项目的学院跟教务处协商确定申报项目数量。
6.团委可推荐已立项卓越学子计划(SETI)项目和优秀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项目申报省级一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项目经费
1.学校将在“双一流”专项经费中,按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0.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0.3万元/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0.5万元/项的标准为校级项目提供经费支持;按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0.5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1.5万元/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2万元/项的标准为省级项目提供经费支持。项目研究经费不足部分由学院“双一流”专项经费中补足。
2.学院自筹项目研究经费标准同上,自筹项目经费从学院“双一流”专项经费中支出。
(六)申报程序
1.申报。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学院填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学生按申请项目类型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
2.评审、推荐与审核
①5月22-24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申报的创业实践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②5月25-26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一般项目,确定省级和校级。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校级计划。推荐不超过3/5的优秀校级项目申报省级项目。
3.材料公示
各教学院要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项目遴选和公示制度,推荐项目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4.项目报送。
①5月18日,学院将创业实践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2022年获国家级立项新增申报项目的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申请书(附件3)等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②5月31日,学院对项目进行排序后将《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等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5.系统填报。学院组织申报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于6月5日前,登录“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 (http://114.220.75.43:1021/hncxcy/Index),完成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填写相关信息并指导学生填报(学生登录账号请设置为学籍号)。学院应加强项目材料审核把关,凡是属于国家涉密范围的,均按照相关保密法规执行。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根据项目申报书的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须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组织
1.按照校、院两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自行组织。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组织工作,并将结题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组织随机抽查。
3.各教学院在学院网页设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栏,发布国家、省、校三级项目管理文件,展示项目进展和成果,公布项目申报书和结题报告书。
(三)结题验收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所在学院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强化成果总结。项目依托高校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 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3.优化项目管理。项目所在学院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四)结题材料报送
1.各教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 /gjcxcy.bjtu.edu.cn/)进行本年度国家级项目结题结果状态操作,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同时登录“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http://114.220.75.43:1021/hncxcy /Index)在线填报本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的结题信息。校级项目结题只要提交纸质文档结题报告。并于5月31日前将《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各教学单位申报项目指标分配表
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3-1、3-2、3-3)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5.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6.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7.2023年湖南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申报使用指南(学生端)
8.2020、2021、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资助一览表
9.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国家级)
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