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创新创业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1〕167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现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根据项目申报书的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须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组织
1. 按照建立地方、学校、学院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自行组织。
2. 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组织工作,并将结题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教务处将组织随机抽查。
3. 学院在校园网设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栏,发布国家、省、校三级项目管理文件,展示项目进展和成果,公布项目申报书和结题报告书。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所在学院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强化成果总结。项目依托学院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3.优化项目管理。项目所在学院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大创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四、结题材料报送
1.学院组织国家级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进行国家级项目结题填报,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同时组织省级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进行省级项目结题填报(http://180.108.46.32:81/hunan_cxpt/)。校级项目只需线下完成结题。
2.请各学院于11月17日前将《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档发送到:sgk@hnust.edu.cn。
联系人:梁小玲;联系电话:58290017。
附件: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12日
附表
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学院名称(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级别 |
项目类型 |
通过结题验收数 |
未通过验收数 |
中止研究数 |
国家级 |
创新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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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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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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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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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创新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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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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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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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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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创新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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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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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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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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