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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实施计划(试行)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 编辑: 访问量:

湖南科技大学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

实施计划(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学校《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方案》(科大政发〔202161)精神教师教育课程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基础教育能力,制定本计划

第二条 学校持续加强、扩大与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合作范围,师范类专业所属学院(以下简称派出单位选派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到中小学挂职锻炼,从事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确保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每五年至少有一年基础教育服务经历要求,助力提升地方基础教育办学实力。

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派出单位分管教学副院长为成员,主要负责统筹和决策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政策制定、方案确定、综合协调、工作宣传、组织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

派出单位作为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实施的主题责任单位,应根据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师范类专业认证需要,考虑本科教学实际情况,统筹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的实施,重点考虑满足中学(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需要,组织推荐派出人员,并负责该项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等。

派出单位应积极协调派驻单位为派出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切实维护派出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派出人员搭建教学服务平台,同时了解派出人员的工作状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困难。

第三章 服务方式内容

挂职锻炼形式分为脱产、半脱产两类。脱产挂职是指不承担校内教学任务的挂职,挂职时间不超过6个月;半脱产挂职是指承担一定校内教学任务的挂职,挂职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第七条 派出人员熟悉中学(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教学工作,按照挂职锻炼计划认真开展工作、学习、调研参与挂职学校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联合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与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为挂职学校提供教学改革研究指导高考招生咨询等服务。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 选派流程

(一)每年12月份派出单位根据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教师教育实习实训情况制订年度挂职锻炼选派计划。

(二)有意挂职锻炼教师向派出单位提出挂职锻炼申请,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

(三)派出单位会同接收挂职学校,按拟挂职岗位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遴选确定最终人选。

(四)派出单位将年度挂职锻炼计划、拟选派挂职锻炼人员名单、挂职单位等有关信息报学校审定。

(五)经学校审定的派出挂职锻炼教师与学校签订《湖南科技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挂职锻炼协议书》。

第九条 派出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管理派出单位为主,派驻学校协助管理。

(一)挂职学校每月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挂职锻炼考勤通报单》,并向派出单位通报

(二)派出单位建立派出人员业绩档案,作为派出人员期满考核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在派出人员挂职锻炼期间须到挂职学校进行走访和交流。

(四)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派出人员进行督查,了解挂职学校对他们的工作反映,并对督查情况及时通报。

(五)派出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任务或不胜任岗位需要进行调整,由派出单位和挂职学校出具书面报告,经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程序重新选派人员替补或提前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条 派出人员考核

(一)考核机构。派出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考核由派出单位和挂职学校共同负责实施;挂职锻炼期满的考核由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派出单位、挂职学校共同实施,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二)考核内容。对派出人员的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1.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日常表现;

2.为挂职学校做出教学、管理、研究的贡献大小;

3.工作职责完成情况及指导、服务等情况。

(三)考核方法。坚持日常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综合评价,全面考核,准确把握派出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

(四)考核程序。派出人员在服务期满后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挂职锻炼考核表,由派出单位会同挂职学校提供日常管理考核情况,由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期满后考核并建议考核等次,报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四)考核结果。派出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派出总人数的25%,对被评为优秀的派出人员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出勤作假或者出勤率不到80%的视为不合格,对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待遇。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派出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其原单位的职务、职级、职称、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保持不变,享受正常的调资和职称评定。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考核合格,按每人0.5万元/6个月的补助拨付给个人,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增加0.1万元。

第十二条 派出人员在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中的经历和成效将作为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计划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实施,暂执行两年。

湖南科技大学

2021923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教师教育任课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

出生年月

所在院(部)

学历学位

从事专业及职称

挂职单位

挂职形式

脱产半脱产

预期时间

挂职岗位(部门)

上级主管人员姓名及办公室电话

挂职锻炼计划

(主要表述挂职期间学习目的、计划、内容、时间安排以及预期返校服务效果,不少于1000字、可附页)

申请人:

系部意见:

负责人:

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 (加盖公章)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注:

本表一式两份,由教师在赴外挂职锻炼前填写,报院、教务处审核、备案。

附件2

湖南科技大学教师教育任课教师挂职锻炼考勤通报单

(由挂职单位协助管理,作为学校核报补贴依据)

湖南科技大学

经联系、接洽,贵单位教师 (姓名)于 日开始来我单位 部门 岗位,开展为期 个月的挂职锻炼工作。

根据我单位职(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现将该教师在我单位出勤情况通报如下:

月工作日共 天,该挂职教师实际出勤 天,请假 天;

月工作日共 天,该挂职教师实际出勤 天,请假 天;

月工作日共 天,该挂职教师实际出勤 天,请假 天;

月工作日共 天,该挂职教师实际出勤 天,请假 天;

月工作日共 天,该挂职教师实际出勤 天,请假 天;

以上挂职期限内,该教师累计出勤 天,请假 天。

特此函告。

考勤负责人: (挂职单位签章)

附件3

湖南科技大学教师教育任课教师挂职锻炼考核表

出生年月

所在院(部)

学历学位

从事专业及

挂职单位

挂职形式

脱产

半脱产

实际挂职时间

个月( 天)

挂职期间取得业绩成果一览

教师挂职锻炼工作总结

(围绕挂职主要工作、目标实现、收获与不足及今后打算等进行总结,不少于3000字,可附页)

挂职单位考核意见

(简要表述该教师挂职期间,所从事工作的主要内容、表现、实际能力及综合评价意见,字数不限)

对该教师挂职期间总体表现满意度评价: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负责人: (加盖公章)

院(部)考核意见:

负责人: (加盖公章)

学校审定意见:

注:在完成挂职锻炼后,将本表连同考勤通报单及取得的业绩成果材料等,一式两份,分别报送院和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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