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地球科学与空间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改革,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科大政发〔2024〕8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院讨论研究决定,特制定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伯帜、龙四春
副组长:戴德求、崔皓
成 员:陈新跃、韩用顺、刘洋、张立亚、张东水、李振国、王志强、姚娟、吴汉、刘俊、罗杰、黄港晨、吴小营
二、转入、转出专业及人数
(一)地理科学(定向)属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不接受转专业申请。其他专业学生均可申请。
(二)各专业转出人数不受限制。
(三)各专业转入总指标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新生在校生人数20%以内(具体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由本科生院统一发布)。
三、转入基本要求
(1) 基本条件: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公费定向师范生、专升本等招生类型的;就读二年级及以上的;由外校转学进入我院就读的;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在休学期间的;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业的。
四、转出基本要求
凡申请转出地球科学与空间信息工程学院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4〕81号)相关规定。
五、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转出工作流程
(1)受理时间: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一,为学院受理转出申请的时间。
(2)学生申请:学生将《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及证明支撑材料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3)学院审核:由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签署同意转出意见。
(二)转入工作流程
(1)受理时间: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前为学院受理转入申请的时间。
(2)学生申请:学生将转出学院同意的《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表、成绩排名等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3)学生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需要组织面试考核。
(4)学院审核:召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学生申请表、证明支撑材料、在校学习成绩和面试表现等,集体讨论转专业学生的认定与审批工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六、其它
本细则自2025年1月起执行。未尽事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