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规章制度
地学院宿管部检查制度及处理办法(修订)
一、目的和意义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保障学生安全的相关要求,我院特对已有的晚归检查制度进行改革,拟将过去的晚归检查工作进行适度调整以增强安检力度,具体方案如下:
二、范围和对象
针对地球科学与空间信息工程学院大一、大二、大三在校住宿的本科生。
注:校宿管部针对全校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在校住宿本科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具体制度与处理方法
1、晚归检查制度
(1)寝室成员应与每天晚上22:00前自觉回到寝室。
(2)检查人员有权利进入寝室检查,寝室长及其它成员应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拒检的寝室成员每人记通报情况1次。
(3)寝室成员不得干扰、妨碍、阻挠检查人员工作。冒名顶替者,双方各记通报批评1次。
(4)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宿的同学,有请假条的同学寝室长应向检查人员出示有效证明,没有请假条的请寝室长配合登记。
(5)检查时间为周日到周四不定期检查,有普查与抽查两种方式,具体时间为晚上22:00-22:30。工作人员检查时,不在自己寝室的同学记通报情况1次,回签人员会同时在指定位置进行回签工作,尚未归寝的同学请持身份证或校园卡等有效证件进行回签。
(6)原则上不接受一切后补假条,所有请假不能按时归寝的同学请提前发送假条至宿管部官方QQ,或交给室友在查寝时证明。
(7)每次工作人员检查晚归之后,会对当晚的通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发送给各个系部,通报情况一旦发送,不允撤销。
(8)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时期或接学校学院通知,查寝时间另作安排。
3、其他问题
(1)异性逗留者被查到者,如双方都是本学院学生,则双方记通报批评1次,如有一方为其他学院学生,则由学工处与其他学院交涉,本学院学生仍记通报批评1次。
(2)寝室私自饲养宠物被查者记通报批评1次。
(3)拒绝填写检查情况者上报辅导员并由辅导员经行批评。
(4)私自调换寝室、占用学生宿舍、床位者同样会被通报,并报告给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相关要求
1、因特殊原因而不能按时回寝的学生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
2、违反寝室管理条例者,给予以下处理:
(一)一年内通报情况次数累积达5次者(即第5次)给予通报批评;
(二)一年内通报情况次数累积达8次者(即第8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
(三)一年内通报情况次数累积达10次者(即第10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
(四)一年内通报情况次数累积达15次者(即第15次)给予记过处分,并通知家长;
(五)一年通报情况报次数累积达15次以上者,上报到学校,交由学校处置。
地球科学与空间信息工程学院宿管部